Quantcast
Channel: 政府入口網-生命禮儀類新聞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389

了解生前契約退款規定 權益得保障

$
0
0

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時,需審慎為之,除了要查明是否為合格販售業者外,簽訂生前契約時,請參考內政部訂定的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含自用型、家用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注意業者所提供之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及有無不公平條款。

一般消費者經常會忽略了退款規定,以致業者在與消費者做契約之解除、終止或違約處理時,並没有主動告知消費者相關退款權益,常導致消費者的權益損失。臺北市殯葬處呼籲,消費者無論是經濟壓力導致無法繼續繳款或其他因素想解除、終止契約,如能符合以下退款條件,皆可主張退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契約自簽訂日起十四日內,消費者得以書面向殯葬服務業者解除契約,該殯葬服務業者應於契約解除日起最長不逾三十日內退還消費者已繳付之全部價款。

二、契約簽訂逾十四日,消費者要求終止契約時,殯葬服務業者應於契約終止日起最長不逾三十日內退還該消費者不低於百分之八十之全部價款;消費者選擇分期繳付者,退還該消費者已繳付價款扣除契約總價不高於百分之二十後之餘額。但殯葬服務業已開始提供服務者,其費用應予扣除。

三、消費者違反契約所訂付款方式,未繳款累計達二個月,經三十日以上期間之催告後,仍不履行者,殯葬服務業者得以書面通知消費者解除契約,並沒收消費者已繳納之價款作為損害賠償,但沒收之金額,最高不得逾總價款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應於解除契約後三十日內退還消費者。

相關生前契約資訊及規定可至內政部全國殯葬入口網站及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網站查詢,如業者,有應退款而未退款情形發生,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殯葬處提出申訴或申請調解。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389

Trending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