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不動產贈與,在尚未辦理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死亡,其受贈人之繼承人可請求就該贈與房屋辦理移轉登記,不得由贈與人單方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但受贈人之之繼承人則可請求就該贈與房屋辦理移轉登記。因此,房屋贈與在尚未辦竣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死亡,仍應由贈與人與受贈人之繼承人雙方合意共同申請撤銷贈與契稅申報,尚不可由贈與人單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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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贈與未完成移轉登記前受贈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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